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1-11 17:42:0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错峰放假和错峰开学的相关要求,经学校研究,现就2021年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安排

(一)学生放假时间

一校区:

1.智能制造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:2021年1月14日(星期四)。

2.轻工化工学院、医药健康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(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、工程造价专业、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)、工业设计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2020级:2021年1月15日(星期五)。

3.轻工化工学院、医药健康学院、工业设计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2019级:2021年1月16日(星期六)。

4.车辆工程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(建筑工程技术专业)2020级:2021年1月16日(星期六)。

二校区:

1.智能制造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:2021年1月15日(星期五)。

2.工业设计学院、车辆工程学院、幼师教育学院:2021年1月16日(星期六)。

3.建筑工程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:2021年1月17日(星期天)。

三校区:

1.智能制造学院:2021年1月15日(星期五)。

2.电子信息学院:2021年1月16日(星期六)。

(二)教职工放假时间

2021年1月18日(星期一)。

二、开学安排

(一)2020级学生2021年2月27日(星期六)返校,2019级学生2月28日(星期天)返校;3月1日正式上课。

(二)2021年2月25日(星期四)上午9:00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;2月27日(星期六)教职工正常上班,其中上午8:30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;3月1日正式上课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放假前及寒假期间,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、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、有序运行。教职工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于开学前14天返回工作地。广大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,减少外出,做好个人防护,合理安排作息时间,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。

如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及开学时间有最新要求,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(行政)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月1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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